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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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辽宁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14:00。
地点:辽宁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联系电话:13109899346 024-82578161。
三、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5.党组织关系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及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6.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岗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7.《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8.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2张(与准考证一致);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交信息不符的,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面试或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发布为准,请密切关注辽宁省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lnredcross.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辽宁省红十字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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